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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网络优化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23日 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6NCZ000648
项目编号: NXHR-2026-003
项目名称: 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网络优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网络优化项目 宁夏银川市二十一小学网络优化项目 其他网络设备 1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1000000.00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00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 (3)按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4)按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 (5)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中小微企业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7)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4-23 16:19:25 至 2026-04-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5-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登录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供应商用 CA 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招标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 QQ 群(667386925)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 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民族北街
联系方式: 0951602313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国贸新天地A座704号
联系方式: 0951-3026500、1389548090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邓丹
电话: 095160231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马思茹、张滢、侯春晨
电话: 0951-3026500、13895480906
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4.23.pdf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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