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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跟踪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年09月03日 来源:
全区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跟踪评估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TSJ-NZC-A261752.项目名称:全区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跟踪评估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400000.005.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0元6.采购需求:采购标段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预算金额(元)备注1全区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保护工作跟踪评估项目1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400000.00数量合计:1预算合计:400000.00元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跟踪评估工作,提交正式跟踪评估报告。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是 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情况符合以下情形: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 %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4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小微企业制造。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分包 联合体 合同分包。2.2 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2023〕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宁财(采)发﹝2023﹞161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自治区财政厅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规)发﹝2021﹞10号)。(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 号)。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6 年 9月 3 日至 2026年 9 月 10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nxzbtb.com.cn)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 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五、开启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1)供应商应首先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注册,注册成功后,投标供应商用CA锁登录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即可下载磋商文件。(2)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下载磋商文件者,投标一律不予接收。(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制作电子标书等业务,请加入QQ群(667386925)进行系统操作及业务咨询。CA锁办理及业务咨询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联系电话:0951-8303983,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2.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3.招标代理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由成交人支付。4.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地址:银川市金凤区阅福路207号联系方式:0951-59156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财富中心13层联系方式:0951-51563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马馥荔联系方式:0951-5915622中天世纪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6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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