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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泾源县 2026 年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及新进常态化帮扶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时间:2026年09月01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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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泾源县 2026 年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及新进常态化帮扶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XCZB-2026-17  

    项目名称:泾源县 2026 年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及新进常态化帮扶工作人员岗前培训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61800.00元

    最高限价(元):361800.00元

    采购需求:

    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人)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一标段

    泾源县 2026 年新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项目

    140

    详见招标文件

    252000.00

     

    二标段

    新进常态化帮扶工作人员岗前培训项目

    61

    详见招标文件

    109800.00

     

    合同履行期限:培训为期 5 天(具体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投标人可针对本项目两个标段同时投标,但同一家企业只能中得一个标段,如第一名获得一标段中标资格后则自动放弃第二标段中标资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备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

    3.本项目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5.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92日至20269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投标单位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宁夏昕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3652403454@qq.com,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表请各投标单位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附件中自行下载) 。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91415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开标时间: 20269141530(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九龙国际商业广场D2区301号营业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泾源县滨河东路就业与社会保障大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标段:黄嘉珞 0954-5670081

    二标段秦志红 0954-56133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昕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邵泽旭

    地址:固原市经济开发区兴源路6号 

    联系方式:18195496077

     

     

     

    代理机构:宁夏昕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91

     

    采购公告附件:

主办单位: 宁夏中世易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 - 8730778
宁 ICP 备 18002024 号 - 1
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电子邮箱: nxyyjf@126.com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