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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吴忠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算及决算服务采购公告

    时间:2026年08月17日        来源:

    吴忠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算及决算服务综合评比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ZDHY-2026-060
    项目名称吴忠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算及决算服务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投资总额106.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
    预算金额
    备注
    1
    吴忠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结算
    1
    (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比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投资总额106.8万元
     
    2
    吴忠市儿童福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决算
    1
    (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比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投资总额106.8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 2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4)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详见招标文件中20.6条);(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拒绝大型企业参与综合评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结算比选单位需提供造价咨询《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网上备案截图;(10)决算比选单位需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0817日至20260820日(评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获取
    方式:电子邮件(请各供应商自行下载报名表,信息填写完整后加盖公章扫描提交至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2046438834@qq.com)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领取评比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82809点00分(北京时间)(从评比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60828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吴忠)(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古城中心村向西50米综合楼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吴忠市民政局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明珠西路23号
    联系方式:0953-2033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 15 楼       
    联系方式:15729583359
    邮箱:2046438834@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虹芳
    电话:0953-20336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马丽丽
    电话:15729583359
     
    宁夏中大宏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0817
主办单位: 宁夏中世易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 - 8730778
宁 ICP 备 18002024 号 - 1
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电子邮箱: nxyyjf@126.com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