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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园设施设备零星采购项目

    时间:2026年07月02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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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园设施设备零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WZC-2026-012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教育体育局2026年学前教育质量提升幼儿园设施设备零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92270.00

    最高限价(如有):49227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15天内完工质保期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5%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 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 材料,对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 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⑤、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 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专项说明本国产品认定及价格扣除情况。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同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和《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的,且符合相关价格扣除政策要求,叠加给予价格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 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响应单位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 ” 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响应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磋商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7)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8)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6年0702日至 2026年07 0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响应单位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表加盖公章将报名表扫描后发送至宁夏佳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753775794@qq.com,各响应单位将以电子邮箱形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表请各响应单位在“ 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 ”附件中自行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071314点30分(北京时间)( 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九龙国际商业广场 D2 区 301 号营业房(中世e 招电子交易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 彭阳县白阳镇栖凤街595号

    联系人姓名:王云龙

    联系电话: 0954-7012523

    2、采购代理机构:宁夏佳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原州区东海太阳城 OA商务中心5楼517室

    项目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18795049707

     

     

    宁夏佳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02

     

     

    采购公告附件:

主办单位: 宁夏中世易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 - 8730778
宁 ICP 备 18002024 号 - 1
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电子邮箱: nxyyjf@126.com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