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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录音棚实训室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来源:
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录音棚实训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NXHP(2026)029号2.项目名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录音棚实训室改造项目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260000.00元5.最高限价:260000.00元6.采购需求: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采购录音棚实训室相关设备。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9月1日前。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 〕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 2.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4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的通知》,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与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6 根据(财库〔2026〕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通知》中要求的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函须有签名及签章,或上传签名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明复印件(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相关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7)信用查询:投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6日至2026年06月24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文件等资格条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将以上资料扫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1033839790@qq.com邮箱进行报名,报名须在邮件正文主页备注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信息。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6年07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天山熙湖西门145号营业房1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招标公告进行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2.本次公告在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联系人:梁老师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街666号联系方式:1870952739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恒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卢晓斌、彭慧萍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2201联系方式:1325950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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