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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德县公安局无人飞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时间:2025年11月13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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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LZB-2025-23

    项目名称:隆德县公安局无人飞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67672.00

    最高限价(如有):267672.00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

    备注

    隆德县公安局无人飞行器等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267672.00

    /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执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应用规范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351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3.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3.7 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11 14 日至  2025   11   2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 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8:30(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联系代理报名。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 2025  11  24  10  00  分(北京时间)(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 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5   11  24  10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中世 e 招电子交易平台(固原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隆德县公安局

    地址: 隆德县

    联系方式: 余南南  0954-6012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 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简辉    18152581228

    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北环路利民小区9号楼4单元1楼门面房

     

     

    代理机构: 宁夏嘉乐招标有限公司

     2025  11 13 

     

     

    采购公告附件:

主办单位: 宁夏中世易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 - 8730778
宁 ICP 备 18002024 号 - 1
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电子邮箱: nxyyjf@126.com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