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原县人民法院采购智慧法庭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5年08月22日 来源: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采购智慧法庭项目采 购 人: 海原县人民法院代理机构: 宁夏纵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8月目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 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XZDCG-2025-003号项目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采购智慧法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430800.00元最高限价(如有):430800.00元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质保期:硬件3年,软件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应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3.6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8-23至2025-08-29(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在宁夏纵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九龙佳苑荷花苑22号楼11号)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的副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方式:现场领取售价:0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9-03 1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地点:宁夏纵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在中世e招/https://nxzbtb.com.cn/发布。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海原县人民法院地址:海原县政府东街联系人:李海鹏联系方式: 0955-40171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夏纵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九龙佳苑荷花苑22号楼11号联系人:马龙联系方式:18161540191代理机构:宁夏纵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5-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