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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机场驱鸟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5年05月19日 来源:
银川机场驱鸟设备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委托,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银川机场驱鸟设备租赁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5ZB0071
项目名称:银川机场驱鸟设备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
采购需求:银川机场驱鸟设备租赁,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租赁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3.2如供应商为所出租设备的制造商,须具备相应出租设备的生产和经营能力;如供应商为所出租设备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产品授权书;
3.3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3.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6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3.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开标现场查询);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第3.4-3.7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网上登记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中世e招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递交方式为纸质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5月2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中世e招交易中心(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本公告代理机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发布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3.请供应商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 购 人:西部机场集团宁夏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河东国际机场
联 系 人:惠晶晶
电 话:0951-6912523
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 系 人:张晓艳、杨薇、李丽辉、
电 话:18295301636
电子邮箱:182096643@qq.com
2025年5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