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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化工专业群提升关键办学能力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时间:2025年03月27日 来源:
银川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化工专业群提升关键办学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公告概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DTJC2025(公)-013号项目名称:银川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化工专业群提升关键办学能力建设项目预算金额:500000.00元最高限价:500000.00元采购需求:银川职业技术学院能源化工专业群提升关键办学能力建设项目,包括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电子天平,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政府采购项目;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 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在综合评分时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依法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2.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2.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3、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人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3.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公司邮箱。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招标文件回执》填写完整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为PDF版发送到我公司邮箱dtjc888@163.com,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在法定工作日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注:获取文件时间以我公司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招标文件回执》见附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自2025年04月17日09时00分起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公告在宁夏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nxzbtb.com.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银川职业技术学院地 址:宁夏银川西夏区培华路259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0951-213015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东街677号联系人:李海霞、杨雯联系方式:0951-6851118代理机构:宁夏德通聚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