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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度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绿化改造项目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来源: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度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绿化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CYZC2025第5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148,500.00

    5.最高限价(如有):148,500.00

    6.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1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1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工程量清单

    148,500.00

    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

    预算合计:

    148,500.00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参与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能亲自参与,受托人参加开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网站查询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317日至2025324(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以邮件形式下发

    方式:报名成功后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3月28日 14点30分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湖畔路汇融中心A座9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①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在公告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在公告页面下载报名回执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将回执表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ygcglnx@126.com(报名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报名通过后,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供应商方可获得投标资格,否则不予接受响应文件。

    ②请各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平台网站“更正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联系方式:0951-6363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 107 号

    联系方式:18295115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高敏

    电话:0951-636311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春宇

    电话:18295115310         

     

    代理机构:驰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317


    附件:

    确认报名回执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盖章)

     

    报名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箱

     

    备注

    同时填写附件1内容并附营业执照。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名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为我方就                                (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物,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发60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主办单位: 宁夏中世易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951 - 8730778
宁 ICP 备 18002024 号 - 1
单位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20层
电子邮箱: nxyyjf@126.com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053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