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兴镇中北村大寨子帮扶工坊环保生活用纸包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时间:2026年08月14日 来源:
崇兴镇中北村大寨子帮扶工坊环保生活用纸包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崇兴镇中北村大寨子帮扶工坊环保生活用纸包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崇兴镇中北村大寨子帮扶工坊环保生活用纸包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崇兴镇中北村大寨子帮扶工坊环保生活用纸包装加工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TSZBCG2026027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9407.59元
最高限价:779407.59元
采购需求:本工程位于崇兴镇中北村内容包含:新建钢结构厂房297.4㎡(含基础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浇筑、钢筋绑扎,制作、安装钢柱、钢梁、钢支撑、钢檩条等、购置、安装门窗、屋面防水及外墙保温、室内外墙面抹灰等内容)、配套电气、给排水、采暖及通风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日内完成。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截图)。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4.1 本项目供应商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4.2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8月14日起至2026年8月21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上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nxtszbdl@163.com)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8月2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五、开启
时间:2026年8月26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地点: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项和第4项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报名供应商须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3.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4.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
联系方式:13995395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尤正华 联系方式:15109618444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翔 联系方式:13995395505
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