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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来源: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测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监测评估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TSZBCG2026023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58.00万元
5.最高限价:58.00万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0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nxtszbdl@163.com)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6年8月5日15: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磋商时间:2026年8月5日15:00: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按照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一项及第二项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
2.报名供应商须填写投标报名登记表并加盖公章。(见附件)
3.报名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nxtszbdl@163.com)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招标文件或前往代理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者,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 256 号
联系方式: 0951-4669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水上锦都二楼6-7号(灵武市西平路与兴唐街交会处)
联系人:孟瑶 联系方式:1399507040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张晓瑜 联系方式: 0951-4669000
代理机构联系人:孟瑶 联系方式:13995070405
宁夏天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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