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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时间:2026年03月20日 来源: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2026-2027年度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40000.00元/年(人民币)
4.最高限价(如有):40000.00元/年元(人民币)
5.采购需求: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服务期2年,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视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签)。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号),小、微型企业对报价给于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根据《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投标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节能环保、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异常低价审查、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服务)政策、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备案证明)。
3.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nxjcxycb@126.com
方式:电子邮件nxjcxycb@126.com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巷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口)。
五、开启
时间:2026年3月31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巷碧水蓝天小区南门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2.请于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将证明材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件发送至我公司邮箱(nxjcxycb@126.com)进行登记。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银川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金凤区上海西路189号
联系方式:0951-592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金诚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宜居巷碧水蓝天南门入口处
联系方式:0951-60483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刘菁、高原
电话:0951-6048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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